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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花稅
  1. 印花稅為憑證稅,銀錢收據、買賣動產契據、承攬契據、典賣、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情況,應貼用印花。
  2. 統一發票中獎金額達250元以上者,領獎收據需要貼繳4‰的印花稅票。如已申請手機條碼並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獎金匯款帳戶者,中獎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,則免繳印花稅。

印花稅節稅園地:

https://www.tax.ntpc.gov.tw/cp-1053-1781-7ef36-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