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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稅
  1. 娛樂稅納稅義務人為出價娛樂之人,由提供娛樂場所、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業者或舉辦人代徵。
  2. 到娛樂場所遊玩(門票)、看電影(電影票)、唱KTV等,所支付票價或費用中包含娛樂稅。

娛樂稅節稅園地:

https://www.tax.ntpc.gov.tw/cp-1059-1792-52932-1.html